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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高等学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

国家教委 国家科委 国家体改委关于印发
 《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
 高等学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技<1994>7号)


  《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高等学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业经三委共同研究审定,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地区、行业、部门特点与学校实际认真贯彻,并将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

                          1994年3月1日

         国家教委、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高等
            学校发展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等方针的指导下,我国高等学校以开发、转化和推广科技成果、实现技术创新为主要任务的科技产业逐渐兴起,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高校改革的深化以及人才的培养。我国高校已成为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重要力量。为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加快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现对高校发展科技产业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方针
  1、高等学校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发展科技产业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发挥高校优势与潜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校自我发展能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多作贡献。
  2、高等学校发展科技产业,要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为指导,与全国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紧密配合,带动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要与本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密切结合,着重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和其它知识密集型企业,使之成为教学、科研的实践基地,并在学科发展和专业调整方面起到促进作用。高校应有组织、有重点、有选择地创办科技企业,从事教学科研和从事科技产业的主要人员应当合理分流,以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秩序。
  3、高等学校应以学科优势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因校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类型的、有自身特点的科技企业。要选准方向,集中力量,办好几个能体现本校优势特色的支柱性企业,逐步实现规模经营,创造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要结合学科建设积极扶植若干辐射型企业,以利于教育、科技、经济相互渗透,发挥孵化功能和试生产作用,为社会大生产提供成熟技术、工艺与设备;要按照自愿组合、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大力推进产学合作联办科技企业;还可根据实际情况发展与科技、教育相关的知识密集型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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