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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广告经营者资质标准及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用语规范[失效]

  3.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流动资金,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流动资金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4.广告费收入须单独立帐。
  (六)中外合资、合作广告公司
  具有为广告客户提供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广告效果测定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全面服务能力的广告公司。
  资质标准:中外合资、合作广告公司除应具备综合型广告公司或设计、制作广告公司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合营、合作各方必须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以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法人;
  2.能够引进国际先进的广告制作技术和设备
  3.具有市场调查、广告策划和广告效果测定等能力;
  4.能够为中方合营者培训广告策划、创意、设计、制作人员和经营管理等广告专业人员;
  5.投资总额不低于30万美元。
  (七)申请增加广告业务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指利用企业自有的人员、技术、设备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经营服务的企业。
  资质标准:参照设计、制作广告公司的资质标准。
  二、广告经营范围核定的用语规范
  广告经营:指广告经营者进行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活动的统称。
  (一)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的内容
  1、设计:指根据广告目标而进行的广告构思、创作、编排等活动;
  2、制作:指根据广告设计要求,制作可供刊播、设置、张贴广告作品的活动;
  3、发布:通过媒介刊登、播放、设置、张贴广告的活动;
  4、代理:指广告代理人(广告经营者)在广告被代理人(广告客户或其它广告经营者)授权的范围内,以广告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的直接对广告被代理人产生权利义务的广告业务活动。
  (二)核定广告经营范围的用语(示例)
  1.综合型广告公司
  例:名称:××广告公司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业务。
  2.设计、制作广告公司
  例:名称:××(电视)广告制作公司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国内外电视广告,代理自制广告的发布业务。
  3.广告兼营企业
  (1)具有发布媒介的广告兼营企业
  例:a名称:××(音像)出版社
  经营范围:利用其出版的(录音、录像带)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和外商来华广告。
  b名称:××宾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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