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187号)
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减少股本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7.9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