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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口玩具检验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出口玩具检验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7年11月21日 国质检检函[2007]942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11月8日,420万套中国产彩珠玩具被美国CPSC宣布召回,经调查,玩具生产企业在生产材料中使用了1,4-丁二醇。为防止出口玩具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损害人体健康,现就出口玩具中有毒有害物质检验监管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出口玩具禁止使用含有1,4-丁二醇的材料。对于有水溶后黏结特性的玩具,应抽取样品送实验室进行检测,一旦发现含有1,4-丁二醇,对其生产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和专用设备进行查封,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总局检验司。
  二、加强对玩具中使用新材料的监控力度。要求玩具出口企业在使用新的材料时,须提供该新材料的成分表和有关物质的安全分析表(MSDS)或有关机构的毒理评估报告,同时提供进口商或品牌商对该成分的安全保证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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