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进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质检量函[2007]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提高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管理水平,引导行业自律,营造行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计量环境,根据全国整规办等10部委联合发起的关于深入开展诚信兴商活动和国家质检总局《“十一五”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专项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总局公布了《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62号),现就做好贯彻落实《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意义
贯彻落实《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商业、服务业与广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从这些领域着手贯彻落实《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探索和建立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是保护广大消费者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经营者计量行为、提高经营者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全面强化商业、服务业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从而最终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制度。
二、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和工作范围
(一)基本思路。以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法律调整为保障,以建立信用制度为核心,坚持“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推动为辅,市场有效调节”的原则,明确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当前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最终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百姓信赖的诚信计量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目标。通过推进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商业、服务业经营者守信自律,诚信计量,认真遵守《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诚信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计量保证能力,提高在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确保商品量和服务量的计量准确,为全面实施计量放心工程、计量安全工程奠定基础,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商店(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业、医疗卫生机构、眼镜制配场所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加油站加油机受检率达到10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各类计量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市场计量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涌现出一批具有区域性示范作用的诚信计量网点的总体目标,为社会营造诚信、公正、和谐的计量环境和“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市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