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隋晓炜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318号)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信诚基金关于隋晓炜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申请》(信诚司发[2007]11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隋晓炜(身份证号码:310109197311030037)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我会对隋晓炜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