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证监基金字[2007]309号)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工银瑞信精选平衡基金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请示》(工银瑞信发[2007]152号)、《关于报送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请示》(工银瑞信发[2007]153号)、《关于报送工银瑞信网上交易宣传材料的请示》(工银瑞信发[2007]15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