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王东峰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的通知
(工商消字[2007]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11月14日至19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现将王东峰副局长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 切实做好产品质量、
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
--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
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王东峰
(2007年11月14日)
同志们:
按照总局的部署,今天,我们在广东省珠海市举办贯彻《特别规定》暨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这是总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特别规定》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培训班,总局党组和周伯华局长十分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总局培训中心、消保局认真负责,进行了周密的安排。珠海市委、市政府,广东省和珠海市工商局大力支持,提供了热情周到的服务。这次培训班将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做好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这一主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并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者进行讲授。各地消保和12315机构的负责同志在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积极参加培训。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培训班一定能够达到预期的目的,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党组一贯高度重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四个统一”,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特别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尤其是今年8月下旬国务院决定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总局的统一部署,以贯彻《特别规定》为契机,紧紧围绕落实“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整治目标,集中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专项执法检查,对经营者履行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产品的违法行为,积极构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行动快、力度大、声势高,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万余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430万余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5万余个(次),对6万多个重点区域进行了专项整治,取缔无照经营近7万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1.18万件,退市和销毁不合格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共计121万余公斤。截至11月12日,全国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达到 94.12%,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建立进货台账制度达到88.81%。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服务业的要求,以监管促发展,在广泛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调研的基础上,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美发、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房地产、手机售后服务、快递行业等领域为突破口,不断规范服务业经营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服务领域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五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共查处服务领域的案件14.8万件,受理服务领域的申诉121.6万件,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