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林业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通知

  二、加强营林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危害与林业生产活动直接相关。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从种苗工作抓起,大力选育抗病虫品种,有计划地组织建立抗病虫品种,繁育基地和无检疫对象苗圃,加强种苗生产基地的病虫害防治,严把种苗关。植树造林要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大力提倡营造混交林和封山育林,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和条件,保护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生物的调控作用。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必须把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纳入造林规划设计,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验收制度。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的林木种苗造林。要加强对中幼龄林的抚育管理,及时清理受病虫感染的林木和火烧迹地受害严重的过火林木,及时清理采伐迹地。对因病虫危害而进行的采伐和更新造林,要分别纳入采伐限额计划和造林更新计划。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森林病虫害的除治工作
  我国森林病虫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防治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和事权划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凡重大的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由国家统一组织编制防治规划,划定治理区,实行工程治理。地方各级政府要根据森林病虫害的发生情况,确定本地区的治理对象,实行重点防治。当前要突出抓好松材线虫病、杨树蛀干害虫、松毛虫、美国白蛾、大袋蛾、日本松干蚧、松突圆蚧、湿地松粉蚧、杨树溃疡病、森林鼠害等重点森林病虫害的除治工作,建立和完善森林病虫害限期除治通知书制度。要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毗邻地区要组织开展联防联治,根除防治死角。在防治工作中,要坚持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大力提倡生物防治,科学使用化学农药,防止环境污染,保护有益生物,促进可持续发展。要加强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建设好一批简易飞机场、生物农药厂、林药加工厂等,配备轻型飞机、喷药作业车、机动施药机械、森防检疫专用交通工具等设备,重点扶持林药生产,不断提高防治能力和防治水平。
  四、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增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科学性
  预测预报工作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中央负责国家级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建设,编制网络建设规划,确定测报对象,指导全国预测预报工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分级建立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点,合理配备测报或病虫情调查人员,进一步加强预测预报工作。对危害严重的主要病虫害,设立中心测报点,把系统调查与一般调查结合起来,坚持专业测报与一般测报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及时掌握森林病虫害的发生趋势和动态。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病虫鼠情调查联系报告制度,划定护林员、测报员森林病虫鼠情调查责任区。对危险性和突发性重大病虫鼠情要组织开展专项调查,要进一步改善测报手段,统一和完善测报方法,建立测报信息档案数据库,定期发布森林病虫鼠害测报信息,提高测报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