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吸收自然人股有关问题的批复
(2000年12月13日 银办函[2000]815号)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你分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在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过程中能否吸纳自然人股的请示》(成银发[2000]57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分行意见,在执行过程中,暂按以下几条原则办理:
一、
新募集入股的自然人和原法人股权转让的受让自然人仅限于城市商业银行内部职工。
二、
自然人股本的总额需控制在城市商业银行总股本的30%以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