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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正式启用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的值开展量值传递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正式启用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的值开展量值传递的通知
(国质检量函〔2007〕946号)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你院的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已被批准为国家计量基准(国质检量函[2006]938号)。经研究,请你院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启用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的值开展量值传递。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请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启用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量值的实施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启用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量值的实施方案

  2006年1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量子化霍尔电阻装置作为国家直流电阻基准(国质检量函[2006]938号),原直流电阻基准不再保存国家电阻单位,原直流电阻主、副基准应向新的直流电阻基准溯源。

  根据新批准的国家直流电阻基准(以下称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长期监测原直流电阻副基准的结果,原直流电阻副基准的长期漂移率为-0.0567μΩ/Ω/年。结合电阻原主/副基准每年一次的比对结果,间接考核了原直流电阻基准的长期漂移率为-0.0943μΩ/Ω/年,确定了原直流电阻基准相对于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的相对偏差为+0.697μΩ/Ω。

  为了保证我国直流电阻及其相关量与国际的一致性,并保证全国范围内电阻量值的一致性,需要积极稳妥、统一有序地启用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的值。为此,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内容:

  (一)正式启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的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由其复现和统一我国直流电阻量值;

  (二)原国家直流电阻基准不再保存国家电阻单位量值,原国家直流电阻主、副基准的量值溯源到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原国家直流电阻主、副电阻基准之间可以继续开展比对;

  (三)考虑到完成原国家直流电阻基准直接向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溯源的相应准备与评估工作还需要时间。在这些工作完成前,应先对原直流电阻基准进行不确定度评定,结果得到确认后开展相应的量值传递工作。

  (四)为了跟踪量子化霍尔电阻基准的量值,需要对原量值进行修正的有:原直流电阻主副基准、直流电阻工作基准、一等直流电阻标准以及溯源到直流电阻量值的标准不确定度要求优于2μΩ/Ω的相关量的基、标准和测量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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