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动员和组织科技
力量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服务的决定
(1988年8月22日)
今年年初,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加快发展沿海地区外向型经济的重大战略决策的同时,要求将科技力量动员和组织起来,为实施这一战略做贡献。为此,特作以下决定:
一
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的分析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当前,依靠科学技术,参与国际竞争和商品交换,来推动本国或本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已成为发展经济的世界潮流。我们要顺应这种潮流,加快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增强科技力量对经济的支持和投入,以促进沿海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
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要充分发挥我国科技力量比较雄厚的优势。我国有各类科技人员数百万,其中半数集中在沿海地区。多数重大科技成果也都出在这一地区。这是一般发展中国家所不具备的智力资源。我国沿海地区还拥有素质较好、费用低廉的劳动力资源。这种劳动力资源与智力资源相结合,将为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提供极为有利的条件。
当前,由于有些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升值,使这些国家和地区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动,把剩余资本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费用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这种经济格局的变化,为我国沿海地区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引进外资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了提高产品的竞争力,立足长远考虑,我们不仅要发展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还要发展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建立高技术、新技术产业。从这个意义上说,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能否把科技力量强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另一方面,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也必将为我国科技力量提供广阔的用武之地,进一步促进我国科技水平的提高。因此,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都要有一种时代的紧迫感,抓住良机,顺应潮流,把为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服务,当作时代赋予我们的一项紧迫而光荣的使命。为此,要加快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的巨大潜力,为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我国科技人员为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出口创汇产品的研究开发。为此,必须组织科技力量,增强对乡镇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的支持,并建立新技术及高技术产业,以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一)要把乡镇企业作为推广运用科研成果的重要基地,在沿海地区扶持和创办一批机制灵活、劳动密集与适用技术结合的外向型乡镇企业。要继续执行“星火”计划,并提高水平,扩大规模,加强横向联合,引导建立一批以科技为支柱的经济实体,实行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要从人才密集而又任务不饱满的大院、大厂、大所和高等院校,继续动员一批科技人员去承包、领办、租赁乡镇企业,或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去乡镇企业承担任务和任职。要促进中介组织(地方科协、技术市场、民间技术经纪人等)为乡镇企业提供信息、人才、成果等多方面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