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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调整和加强全国科技情报系统文献工作的意见

  当前,文献工作人员老化和后继乏人十分严重,各级领导都要关心科技文献工作人员的工作、学习和待遇,稳定队伍,提高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适应文献工作发展的需要。
  十、用好事业经费,保证调整和加强文献工作意见的实施
  目前,文献工作的经费十分紧张。在文献工作改革中,不论其经费如何变化,均属情报单位内部工作的调整,不应借此削减单位包干经费数额,其节减下来的费用,主要应用于文献资源的开发服务,如增加品种、编制联合目录、建立缩微文献卡片和购置阅读设备等方面;对于文献数据库的建设和文献工作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所需要的经费,其缺口部分,主管部门应给予补助。各级情报单位应加强经费管理,用好事业经费,以保证文献工作的顺利发展。
  总之,文献工作的调整和加强,是科技情报体制改革深化中业务改革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要改变科技情报工作的一些旧模式,建立一种新格局;在充分发挥文献整体效益的基础上,突出情报部门数据加工、信息传递和科技与经济综合分析的功能,这就需要有一定的时间和需要作大量的细致工作才能实现。因此,各级情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这项工作。当前工作的重点,应放在文献的分层次调整和协调、编制联合目录、开展缩微和馆际互借等方面,其它一些工作,如文献工作的标准化、计算机硬软件的开发以及队伍建设等方面也要相应跟上,以使我国科技情报工作在文献工作方面开创一个新局面。
  附件:一、科技文献搜集协调办法
     二、科技文献联合目录组织办法
     三、科技文献馆际互借办法
     四、缩微文献复制提供与管理办法

  附件:

             科技文献搜集协调办法

  在科技文献搜集过程中,为减少重复浪费,节约资金,增加品种,实现文献资源的合理布局和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部委和各省市区科技情报单位及图书馆的文献都是全国文献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应服从全国文献布局的统一规划、协调并面向社会开放。
  二、全国科技情报系统内国家级、专业部级和省市区级科技情报单位,应根据国家的、本系统的和本地区的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特点和用户要求,制定文献搜集方针。
  三、在部际图书情报工作协调委员会文献资源专业组下,建立若干学科或专业协调组,对书刊和大套科技报告进行协调,确定文献收藏、加工和提供单位;各省市区亦可建立文献协调组,负责本省市区的文献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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