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的权利和义务,2000年,国家林业局与UPOV在日本举办了一期“亚洲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研讨会”。为学习借鉴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先进经验和技术,尽快提高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水平,国家林业局派员分别赴荷兰和美国相应机构学习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管理及测试技术各6个月,派员参加了荷兰植物育种者权利委员会主办的“第四期植物新品种保护培训班”。
2000年,国家林业局批准“北京北林方圆植物新品种权事务所”为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机构,并允许其承担涉外品种权代理工作。
九、国际合作和交流状况
2000年11月5日,许嘉璐副委员长率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这是中国全国人大首次组团访问WIPO。
9月24日至10月4日,由外交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局、版权局、香港知识产权署以及驻日内瓦代表团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WIPO成员国大会第35届系列会议,对国际上关心的一些重大的知识产权问题阐述了中国政府的意见,圆满地完成了任务。此次会议还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提出的每年4月26日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
12月4日至15日,根据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2000年工作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了赴欧洲知识产权立法执法考察团,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参加。在欧洲期间,对欧洲专利局、德国专利商标局、欧盟总部、比利时最高法院、西班牙专利商标局、西门子公司等进行了考察和访问,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5月11日至6月2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参加了在瑞士日内瓦举办的“通过
专利法条约外交会议”,该次会议通过了
专利法条约及其实施细则,中国政府在条约最终文本上签了字。
根据欧盟-中国知识产权合作项目2000年度工作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21世纪的挑战和机遇”国际研讨会。
10月10日至12日,“WIPO亚太地区高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参加了开幕式并作了发言。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有来自亚洲地区40余名知识产权领域(政府与企业)的高级代表,中国43家单位派代表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主要就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生物技术的专利保护、数字技术的发展与著作权保护、电子商务中商标与域名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2000年,商标局共接待32个外国团组正式来访,共派出32个代表团组,先后10次出席WTPO各类会议或出访瑞士、法国、德国、泰国、西班牙、朝鲜等国家或地区,21次赴日本、比荷卢、挪威、朝鲜、韩国、泰国、意大利、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参加培训班研讨会。通过广泛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活动,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商标工作经验,宣传了中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增进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在商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了中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