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01年12月31日,来我国申请专利的国家和地区共有109个,向我国提出专利申请的国家和地区共有72个,新增加的国家有4个:巴林、哥斯达黎加、阿尔及利亚、伊拉克。申请量排在前十位的国家和地区依次是:日本、美国、德国、韩国、法国、荷兰、瑞士、瑞典、英国、意大利。
20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专利权16,297件,比上年增长28.5%。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54,359件,比上年减少0.7%。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43,596件,比上年增长15.0%。
截至2001年12月31日,我局已累计授予专利权750,637件。2001年授予专利权114,252件,比上年的105,345件,增长8.5%。
2001年受理复审请求总量为616件,比2000年增加了61件,增长了11%。2001年受理的复审请求中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有498件,占当年总请求量的80.8%。2001年全年复审请求审理结案625件。在做出书面决定案件中,经复审撤销原审查部做出的审查决定的占当年结案总数的22.7%。
受理无效宣告请求1316件,比2000年增加了122件,增长了10.2%。受理的无效宣告请求中涉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分别有75件、605件和636件。全年无效宣告请求审理结案1480件。在做出书面决定的案件中,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的占41.6 %;专利权被宣告部分无效的占9.7%;专利权被维持有效的占48.7%。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沿海开放城市和计划单列市54个知识产权(专利)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977件,结案888件。受理案件中,侵权纠纷924件,权属纠纷23件,其它纠纷30件;受理发明案件80件,实用新型426件,外观设计471件。处理结案223件,调解结案487件,撤诉及其它178件。知识产权(专利)管理机关立案查处冒充专利413项。
从1985年至2001年底,各知识产权(专利)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7600件,结案6608件。
200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62件,公告了29件。
三、商标保护工作成绩可喜
2001年,我国的商标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商标局共受理商品和服务商标申请270,417件,比2000年增加47,240件,是我国商标年申请量最多的一年。其中,国内申请增长幅度较大,申请量达229,775件,比2000年增加48,058件,占总申请量的85%;国外申请23,234件,占总申请量的8.6%;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领土延伸申请17,408件,占总申请量的6.4%。从申请类别看,申请量较大的类别集中在第25类(服装)、9类(电子)、30类(食品)、42类(餐饮、医疗、美容、计算机编程等)和5类(药品)商品上,分别为36,955件、22,634件、16,676件、12,852件和11,707件。受理续展商标申请14,311件,受理异议商标申请5,999件,受理变更、转让、注销、撤销商标申请83,580件。受理证明商标申请49件,受理集体商标申请3件,受理特殊标志登记申请126件。全年受理各类商标申请374,485件。
这一年,商标局共审定商标139,014件,办理变更注册商标26,185件,办理转让注册商标27,692件,办理续展注册商标11,430件,注销、撤销注册商标2,462件:办理商标异议裁定3248件;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21,467件;办理补证1,877件;核准证明商标23件,核准集体商标3件,核准特殊标志126件。全年共核准注册商标202,839件。截至2001年底,我国的有效注册商标达1,452,27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