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
--就《基础测绘条例》访国家测绘局负责人
(2009年06月01日)
日前,国务院公布了《
基础测绘条例》并将于2009年8月1日起施行。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家测绘局负责人。
记者:我们知道,在测绘事业的整体链条中,基础测绘是最基础的部分。1997年基础测绘正式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那么,请你介绍一些出台、施行《
基础测绘条例》的背景?
负责人:基础测绘是国家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广泛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具。2002年修订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设立了“基础测绘”专章,规定了基础测绘的基本制度,为制定《条例》提供了法律依据。
测绘法施行6年多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对基础测绘的保障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汶川特大地震的抢险救援中,更加显现了基础测绘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践中也显露出基础测绘工作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一是由于基础测绘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各地发展不平衡,致使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尚未对国土实现必要的覆盖,现有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有一些已经陈旧,同时,有些地方又存在重复测绘的现象。二是基础测绘应急保障制度不健全,尚未形成统一、协调、有效的应急保障机制,不能完全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需要。三是基础测绘分级管理制度比较原则,国家基础测绘项目和地方基础测绘项目划分不太清楚,对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管理不够规范,测绘活动执行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尚未完全统一。四是基础测绘成果更新缓慢,不能及时反映地理信息变化情况,基础测绘成果利用不充分,共享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基础测绘的公共服务水平较低。五是基础测绘设施建设滞后,基础航空摄影能力不足,高精度空间定位卫星和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几乎完全依赖国外,国家安全和信息安全难以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