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
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该规定是1982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的,实际已被2001年国务院公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同年国务院、
中央军委公布的《军用机场净空规定》,以及2009年国务院 公布的《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所代替,因此决定废止。
三是《
金融机构代客户办理即期和远期外汇买卖管理规定》。该规定是1988 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随着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外汇管理方式已发生重大变化,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中有些规定已被
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所代替,有些规定实际已不再适用,因此决定废止。
四是《
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该办法是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该办法规定的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等审批制度已被国务院决定取消。2009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根据改革开放的新情况,对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作了新的规定。该办法实际已不再适用,因此决定废止。
五是《
境外金融机构管理办法》。该办法是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随着人民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
证券法、
保险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公布施行,该办法的有些内容已被新的法律及相关配套规定所代替,有些内容已 不符合我国金融监管的实际情况,实际已不再适用,因此决定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