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实施党内监督中,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受到保护。这就要求必须处理好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的关系,既要鼓励大家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开展监督,又要保护被监督者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解决好这个问题,
《规定》在内容设置上坚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强调实施党内监督应当在制度框架内、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强调监督者的监督权与被监督者的权利应当适度平衡。一方面,规定监督者的权利不得被侵犯,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另一方面,赋予了被监督者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对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要严肃处理。三是强调监督的权利与义务相平衡。
《规定》在明确监督者的各项监督权利的同时,也对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提出了相关要求。
问:
《规定》颁布实施后,如何抓好贯彻落实?
答:抓好军队党内监督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军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总政、军委纪委专门就学习贯彻
《规定》下发了通知,作了部署。一是深入抓好学习和宣传。要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
《规定》,把
《规定》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政治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与学习胡主席关于加强军队党的建设一系列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新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学习宣传,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熟悉理解
《规定》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明确监督的任务和职责,掌握实施监督的方法和要求,切实增强贯彻执行
《规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二是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军队党内监督工作。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党内监督的首要任务,把提高核心军事能力作为党内监督的重大课题,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内监督的重点,把解决官兵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党内监督的经常性工作,努力使实施党内监督的过程成为提高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部队建设科学发展的过程。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负起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的政治责任,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对照
《规定》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把实施党内监督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建设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