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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妥处涉农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解读《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此外,考虑到实践中假借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名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意见》提出,要加大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是侵害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权益的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统筹协调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间的关系,做好违反法律、国家政策规定,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

  (三)根据公平原则妥善处理涉及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农村社会最为明显的影响和冲击就是导致了大量农民工离城返乡。

  综合各地情况可见,在审判实践中,涉及农民工进城务工前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纠纷案件呈现出激增态势。

  这类案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理,对稳定返乡农民工甚至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

  为实现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尽最大努力妥善化解矛盾,最大限度避免返乡农民工因生活无着而引发新的社会问题,《意见》要求,对返乡农民工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费用明显偏低或者返乡后流转合同期限尚未届满而引发的纠纷,特别是返乡农民工因此陷于生活困难的案件,要在当地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加大调解力度,调解不成的,应当根据当事人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妥善处理。

  (四)做好国家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相关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

  为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让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有效拉动国内消费需求,国家陆续出台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下乡、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但在这些支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坑农、害农的现象,对相关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带来消极影响。此外,随着就业压力的不断增加,在用工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对农民实行城乡差别待遇,由此引发的纠纷不断上升。为通过司法手段为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切实惠及农民群众提供保障,有效化解农村就业压力,《意见》明确,要认真审理好家电下乡等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依法充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对因就业歧视等引发的纠纷案件,要按照促进城乡平等就业、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指导原则,做好审判及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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