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妥处涉农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解读《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9年6月24日)
6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意见》的出台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国际金融危机司法应对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高度重视当前形势下的涉农民事案件审判
中央指出:“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这充分说明了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当前形势下的“三农”工作,对于我国摆脱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尽早走向经济复苏,实现党中央确定的平稳较快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做好当前形势下的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
基于此,
《意见》首先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认识做好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意识。
(二)加大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民的极为重要的民事权利,是农民各项权益的核心,也是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之所以没有引发社会动荡,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返乡的农民还有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说“一亩三分地”来提供保障。在当前形势下,依法充分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尤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关系重大。人民法院必须站在稳定农村社会和保障其生存权的高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全力避免因其成为失地农民所导致的社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