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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精神,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精神,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答记者问
(2009年6月11日)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精神,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意见》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

  答: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分别简称《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充分肯定了商业健康保险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提出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简化理赔手续,方便群众,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同时,《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提出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对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指导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发挥商业保险在国家医疗保障体系中的积极作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为进一步引导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我们在广泛征求行业内外意见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精神,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文件。

  问:请介绍一下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情况?

  答:商业健康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国保监会十分重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推进健康保险专业化发展,积极服务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02年以来,商业健康保险年均增长近30%,远超过同期国民经济和保险业的增长速度,2008年,健康保险实现保费收入585.5亿元。目前,已有包括四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在内的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在售的健康保险产品上千款,涵盖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四大类。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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