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就改进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政策答记者问
(2009年6月9日)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
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记者就
《通知》有关内容采访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问:
《通知》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当前我国境外投资稳步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已“走出去”的境外中资企业在境外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一直困扰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尤其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境外金融机构流动性压力增加,融资环境更加恶劣,再加上国内金融机构跨境服务仍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情况影响了境外中资企业的后续发展。近日,国务院在进一步稳定外需政策措施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在此情况下,为重点支持有资金实力的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以稳定外需,更好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外汇局在认真总结境外放款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
关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问:
《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通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扩大了境外放款主体。由现行的只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外资跨国公司对外放款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二是扩大了境外放款的资金来源。允许境内企业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资金进行境外放款。三是简化了境外放款的核准和汇兑手续。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四是完善了境外放款的统计监测与风险防范机制。
问:外汇局如何防范境外放款可能对国际收支平衡带来的风险?
答:当前我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已初见成效,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我国国际收支总体状况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的波动,这些为境外放款提供了坚实基础。同时,与我国国际收支总规模和外汇储备规模相比,境外放款的总量有限,不会对国际收支平衡产生重大影响,总体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