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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答记者问


  2、《指引》的起草遵循了什么基本原则?

  答: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对三农金融业务实行事业部制改革,是一项重要的体制机制创新,在国内尚无经验可循。为稳步推进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在《指引》的起草过程中,始终遵循了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法人监管原则。“管法人”是银监会坚持的基本监管理念。《指引》突出农总行对三农金融部的管控,其发展要遵循总行的发展战略,要求农业银行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三农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对董事会、高管层乃至具体相关业务部门都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二是坚持差异监管原则。农业银行要为服务三农做出贡献,这是党和国家实现战略全局任务的必然要求和选择,也反映了国家资本的意志。但三农金融与城市金融、事业部制与分支行制存在明显区别,对其监管应体现差异化原则。《指引》从营运资本、风险拨备、财务核算等方面提出差异化的监管要求。

  三是坚持持续监管原则。银监会应持续监测、评价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发展和运行情况,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效果进行跟踪。《指引》从三农金融部的业务发展、经营绩效和审慎经营情况等三个方面,设立10项指标,进行定量监测与考核。同时,要求对三农金融部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性的监管评估。

  四是坚持稳步推进原则。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是一项体制创新,在国内尚无成功案例。为稳妥起见,《指引》要求农业银行按照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开,稳步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

  3、《指引》对事业部业务边界是如何界定的?

  答:事业部制是把市场机制引入公司内部,按产品、部门、地区或客户等维度对经营的事业进行划分,设立若干组织单元,实行集中指导下分散经营的一种组织管理模式,是现代大型企业最常见的一种组织管理模式。事业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作为利润中心,单独核算、自主经营,拥有产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实现特定领域的专业化和集约化运作。从国外银行业实践看,在遵循事业部制精髓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基本都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特点、客户特征、管理水平、技术条件以及当地监管要求等设计具体模式,主要以业务或服务、客户、产品、经营区域等为维度单独设立事业部,或以业务、客户、产品和区域为维度混合设立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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