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答记者问
(2007年6月15日)
日前,银监会下发了《
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这标志着我国银行业人民币交易业务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正式确立,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的逐步深化和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所面临的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市场风险逐步加大。银监会在2005年发布的《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对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提出了多方面的要求和指导,在2006年银监会对市场风险的调查与检查中发现,我国银行业人民币资产在总资产中的占比具有绝对优势,而随着银行业机构人民币债券投资与交易的数额不断增加,我国银行业面临的人民币利率风险正在逐步增大。
但由于我国人民币债券市场发展还不够完善,人民币债券基准收益率曲线不够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人民币交易账户进行市场风险的监控和管理依赖自身主观判断的因素较多,缺乏统一的计量参考基准,这不利于监管部门对各行的市场风险状况进行统一的判断与比较,而国际通用的各类市场风险管理措施和模型也难以得到有效实施和落实,因此需要建立对我国银行业人民币业务的市场风险管理的计量参考基准。
问: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的建立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确立统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计量参考基准,有利于建立我国银行业对人民币交易业务进行市场风险管理的公允标准。由于人民币债券基准收益率曲线不够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日盯市、风险价值计算等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存在较大的主观随意性,既不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身的市场风险管理,也使得监管部门对于各机构市场风险的监控缺乏一致的判断和衡量标准。因此,尽快构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人民币交易业务市场风险管控计量的参考基准,有助于有效落实《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进一步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并为后续有效实施和落实各类市场风险管理措施和模型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