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政策性银行开展小企业金融服务也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政策性银行可依托中小商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开展以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业务。
问:为什么要强调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发展?贷款风险定价机制与实现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发展有什么关系?
答:国内外实践表明,由政府出资或财政补贴等办法为小企业融资,结果往往只是小部分企业受益,而对树立小企业信用乃至整个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的作用不大。因此,非商业化运作的经验告诉我们,小企业融资只有走商业化道路,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小企业贷款的商业化运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银行应充分利用贷款利率放开的市场环境,引入贷款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在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小企业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标以及当地利率市场水平等因素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并在风险发生变化时,随时自主调整。
问:为什么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必须注重制度和产品创新?
答:近年来,我国银行经营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银行信贷管理及各项配套制度,包括机构设置、信用评估、信贷审批、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都是针对公司贷款业务建立的。与公司贷款业务相比,小企业贷款面临的条件完全不同。因此,为促进小企业贷款业务,银行方面必须从贷款机制创新出发,尽可能地弥补小企业贷款存在的不足条件,来打破小企业贷款难的一系列制度性瓶颈制约。这就要求银行须根据小企业的特点进行信贷制度和产品的创新,建立适应小企业贷款业务特点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和内部控制,推出符合不同小企业需求的多样化信贷产品,构建与小企业贷款业务相适应的信贷文化。可以说,制度和产品创新是成功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的必由之路。
问:为什么
《意见》中特别强调激励约束机制的重新构建?
答:激励约束机制的重新构建是小企业贷款制度创新的重要体现,也是小企业贷款业务成功开展的重要保证。实践证明,缺乏有效的、与小企业贷款文化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小企业贷款业务不可能取得持续发展。因此,
《意见》提出,银行应制定专门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将信贷人员的收入与其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提倡上不封顶。在信贷尽职调查上,针对一些银行过分强调风险考核造成信贷人员奖惩不对称,从而严重挫伤其业务积极性的做法,
《意见》鼓励银行制定相应的授信工作问责和免责制度,引入更多的正向激励。同时,对信贷人员不当操守和失职行为,银行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