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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台办副主任王在希就《反分裂国家法》答记者问

  [王在希]第一个问题,在2002年11月召开的十六大已经明确提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这实际上也已经成为我们处理台湾问题的一个基本的立场。今年1月28日,贾庆林主席在纪念江主席“八项主张”的会上也再次强调了这一立场。在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政协会议上的讲话和3月8日王兆国副委员长在人大作《反分裂国家法》说明的时候,都明确地使用了“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这样一个提法。
  [王在希]至于你讲的在草案中曾经出现过不同的提法,我想草案是作为讨论使用的,以最后通过的法律文本为准。在讨论的过程中,有过不同的说法或者提法,这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也是一种民主的现象。谢谢。
  [王在希]第二个问题,关于《反分裂国家法》第8条中采取非和平方式的三种情况如何界定的问题。我认为必须首先把这个法律的全文进行认真地阅读,而不能单独地引用某一个具体的条款。这个法律已经完整地体现了我们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和一贯的原则立场,就是我们坚持用和平的方式来解决台湾问题。只要还有一线的希望,我们都会以百倍的努力去做。
  [王在希]其中提到采取非和平的方式,只是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而采取的选择。其中关于非和平方式所列举的三种情况,我认为它的界定是非常明确的。第一种是强调了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第二种是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第三种是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当然,对这个具体的界定,我们应该要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作为一部法律,我想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非常复杂的各种具体情况一一列举。谢谢。
  [合众国际社记者]七十年代中美进行建交谈判的时候,毛泽东对尼克松和基辛格说过,在台湾问题解决方面,我们愿意等100年。我的问题是,解决台湾问题有没有一个最后的期限?这个期限是不是2020年?现在出台的《反分裂国家法》和美国的《对台关系法》,是不是使得两个国家发生了冲突?
  [王在希]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后,全国人民都希望能够早一天解决台湾问题,实现我们国家的完全统一。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台湾问题又有着非常复杂的背景。所以,我们一方面要积极地推动两岸和平统一的进程,为最终两岸实现和平统一创造各种有利的条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台湾问题客观上存在着复杂性。
  [王在希]至于你刚才讲到毛主席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讲话,我的理解只是在当时的情况下,认为台湾问题可以暂时搁置一下,100年只是作为一种形象的说法。因为,在当时也还没有出现“台独”分裂如此严峻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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