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党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检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监督和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帮助检察机关解决了许多困难。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努力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保证执法力度与办案质量的统一,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的差距。一些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对诉讼活动特别是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仍然相对薄弱,一些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监督纠正。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有些检察人员执法观念陈旧,法治意识、群众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为检不廉。有的检察人员包括个别领导干部执法犯法、贪赃枉法,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一些地方检察院办案力量不足、中西部和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经费短缺、人才流失、检察官断档等问题依然存在。对这些问题,我们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描绘了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和要求。2008年,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努力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