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办司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情况。去年,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构成犯罪的司法人员1804名。有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如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郭政民,利用职权非法批准他人办理出境通行证等,从中收受贿赂10多万元。北京市昌平县检察院检察长陈志文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万余元。湖北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李开甫收受一死刑犯亲属的贿赂1万元,答应要为该犯活动改判死缓。个别司法人员甚至与社会上的犯罪团伙相勾结,为非作歹。检察机关严肃查办这些司法人员执法犯法的犯罪案件,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三)查办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等犯罪案件情况。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1000余件。一些行政执法人员滥用权力索贿受贿,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进行走私放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犯罪活动,使国家蒙受巨额损失。甘肃省税务局副局长王天鹏收受该省某进出口公司有关人员的贿赂,明知行贿人伪造单据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批准向该公司退税81万元,致使国家巨额款项被骗。福建漳州海关关长黄有义支持漳海公司弄虚作假,以17家“三资”企业的名义,办理免税自用钢材指标1万吨进口销售,经营额达3470万元,非法获利180万元,致使国家损失税款600多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行政执法人员的犯罪案件,对于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
(四)查办金融等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情况。去年特别是下半年以后,为紧密配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的决策,各级检察院认真查办在整顿金融秩序、加强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现和揭露出来的犯罪案件。金融部门一些工作人员违章贷款、以贷谋私、索贿受贿以及挪用公款,犯罪数额一般都比较大。在去年查办的案件中,发生在金融系统的仅百万元以上大案就有72件。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信托投资公司业务部经理赵凯先后向两个公司违章贷款1亿元,从中收受贿赂130万元和“奔驰500”小轿车1辆并予以变卖。检察机关在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也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重庆市检察机关从一封举报信入手,在市、县(区)财政部门侦破了在违章拆借资金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大案要案28件36人,其中有6名处级干部。北京市检察机关查办了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总公司总经理郭子文贪污、受贿案,郭将本单位1934万元的外汇额度倒卖给9家企业,从中贪污、受贿达190万元。全国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铁路系统工作人员以车、以票谋私的贪污贿赂等罪案563件640人。如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侦破了羊城铁路运输总公司一些工作人员利用审批安排车皮计划等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的窝案,涉嫌受贿的20多人,行贿的16人。现已对15人立案侦查,依法扣押现金、存折、股票等270多万元,各类金器近1000克。近年来,证券、股票市场、房地产市场相继形成,在这些领域里,有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了牟取私利,贪污、挪用公款从事炒股、炒房、炒地活动;一些证券、房地产开发等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污受贿,或搞内幕交易、证券欺诈等犯罪活动。去年,上海、广东、广西、四川、浙江、湖南等地检察机关都在这些单位查办了一批犯罪案件。上海市检察机关查办了挪用公款炒股等罪案45件,犯罪数额达5720万元。广东省检察机关侦破了深圳工程咨询公司副总经理曾利华受贿案,该案犯利用确定开发房地产合作伙伴的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外商、港商贿赂计人民币700多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查办金融等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对保证国家加强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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