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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是建立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去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实行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等领导干部每周轮流接待上访群众的制度,并要求各级检察院普遍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各级检察长直接参加接待工作,当面了解群众反映的问题,倾听意见,对接访的案件加强督促,落实责任,努力做到件件有交代。全年参加接待活动的各级正副检察长达12万多人次,接待来访群众29万多人次,依法解决了一批久诉不息的“老大难”案件。
  三是改进和加强举报申诉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各级检察机关结合纪念举报制度建立十周年活动,开展了大规模的举报宣传,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完善工作制度,对积压的举报线索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清理和分流处理。加强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办理申诉案件的力量,开展创建文明接待窗口活动。全年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14583件,立案复查各类申诉案件6261件,改变原决定771件,纠正和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一批问题。
  经过历时一年的集中教育整顿,广大检察干警普遍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队伍的纪律作风发生了可喜的变化,涌现出了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和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侯黎明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全年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有1656个、先进个人3226人,评选出了第三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了在抗洪抢险中表现突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56名先进个人。这些先进典型的事迹,展现了新时期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取得的成效,是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和强有力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有力监督和各级政府、政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或人大内司委听取了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的汇报,主要领导出席检察机关召开的会议,到检察院检查、视察工作,提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整顿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在班子考察、人员清理、经费保障等方面,帮助解决问题。这是检察机关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二、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过去的一年,各级检察机关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一手抓教育整顿,一手抓业务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能,从严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各级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关于反腐败的总体部署,始终把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摆在重要位置。特别是去年7月,江泽民总书记就打击走私和反腐败问题发表重要讲话后,各地抓紧排查线索,采取领导带头办案,集中优势兵力,层层落实督办责任等措施,加大了查办大案要案工作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5084件40162人,侦查终结34081件38883人,经审查已提起公诉22700件2683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8亿元。去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查办了一批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徐炳松等3名省部级干部、103名厅局级干部和1714名县处级干部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案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50万元以上的案件1773件。二是为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重大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立案查办国有企业、金融系统、房地产领域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8601件。三是把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共立案侦查这类犯罪案件5811件7067人。四是严肃查办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活动和重大工程建设中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侦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案件1590件。五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等犯罪案件1467件,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这些案件的查处,促进了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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