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持之以恒地开展“严打”斗争,维护社会持续稳定。继续围绕“破大案、抓逃犯、打团伙”,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流窜犯罪、毒品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和流氓恶势力;积极参加禁毒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严厉打击走私、金融诈骗以及其他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根据实际,交替使用集中打击、专项斗争和经常性“严打”三种形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严打”斗争成果。加强国家安全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第三,全面开展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重点监督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突出抓好对明显不公的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工作。坚决反对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因此导致的执法犯法的问题,严肃监督和纠正,构成犯罪的依法查办,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第四,严格执行修改后的
刑事诉讼法,坚决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依法办事,依法办案,注重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次会议审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草案)》通过以后,各级检察机关将坚决执行,充分运用这一有力武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
第五,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点研究解决在执行
刑事诉讼法和
刑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司法解释工作。加强检察法制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第六,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关键来抓。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警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争当优秀检察官活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树立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认真落实
检察官法,依法管理检察官队伍。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推动检察队伍的廉政勤政建设。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承邓小平同志的遗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把握大局,再接再厉,同心同德,开拓前进,全面推进检察事业,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