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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认真处理公民的控告、申诉,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是检察机关的又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公民的来信来访100多万件(次),直接查处控告申诉案件118000多件,追究刑事责任的有23000多人,纠正冤假错案13700多件,其中“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前的9600多件,进一步落实了党和国家的政策,密切了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检察机关在保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少数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检察机关对这项工作还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比较薄弱。因此,我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切实加强对法纪检察工作和控告申诉工作的领导,把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工作同党和国家加强和发扬民主的政治任务联系起来,坚持同各种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颁布后,许多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了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各地加强了“四有”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理想教育中,注意引导广大干警把共同理想与最高理想结合起来,与检察工作的任务结合起来,与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个人追求结合起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纪律教育中,针对存在的问题,教育干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热爱人民,正确处理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同时,对少数干警中发生的刑讯逼供、徇私枉法等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高检院对检察干警中的某些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还进行了通报,要求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道德教育中,重点加强了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广大检察干警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刚正不阿,秉公执法”。在文化、业务教育中,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培训干部,高检院委托大学代培干部,举办专业培训班,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开办检察学校,以及组织干警参加夜大、电大等学习,共有30000多名,检察队伍的文化、知识结构正在逐步改善。
  为了推动“四有”教育的深入开展,各级检察机关还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广大检察干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于职守,英勇奋斗,秉公执法,在工作中做出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相继召开了“双先会”,大力表彰先进。高检院决定授予吉林省蛟河县检察院检察长周公义“模范检察长”的称号,树立了学习榜样,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
  总的看,检察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正在不断提高。但是,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少数干警中滋长了特权思想,违法乱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造成了恶劣影响。我们已经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四有”教育,坚持从严治警,严格纪律,整顿作风,严肃处理违法乱纪行为,切实树立检察队伍的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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