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于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负有特定的职责。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加强了法纪检察工作,依法查处了一批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渎职的严重犯罪案件,重点是检察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和政法公安干警利用职权搞刑讯逼供、非法拘禁、徇私枉法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198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种法纪案件二万余件,立案侦查五千四百余件,起诉五千余人。同时,对一些虽然触犯刑律,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分别予以训戒、责令其具结悔过,赔偿损失,或者提出建议,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这对防止矛盾激化,减少犯罪,增强人民内部团结,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各级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对公民控告、申诉案件的处理工作。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一百万件次。通过对信访案件的处理,发现了一批犯罪线索,纠正了一些冤错案件,解决了一些久拖不决的老案,密切了国家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目前,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民主权利和渎职犯罪案件、政法公安干警执法犯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少数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甚至利用职权包庇袒护犯罪分子,使检察机关办理法纪案件困难很多、阻力很大。一些检察干部由于秉公办案而受到打击,有的被免职或调出检察机关。这种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是绝对不能允许的。我们决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敢于碰硬,不管犯罪分子的保护层有多厚、关系网有多大,都要一办到底,以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同时,也请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以保证检察机关更好地独立行使检察权。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检察工作的组织保证。一年来,各级检察机关组织广大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关于
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不断端正业务工作的指导思想。调整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干部,提高了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中,各级检察机关涌现了一大批立场坚定、秉公执法、忠于职守、勤奋工作、不怕牺牲、舍己为人的先进人物。最高人民检察院于今年3月初召开了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总结交流经验,对六十八个先进集体、二百三十三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我们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对少数检察干警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为了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完成新时期检察工作任务,我们要继续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地为国家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我们向各级检察机关提出了四条要求:一是牢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要使检察工作与经济工作紧密挂钩,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加强和改革检察工作,更好地服从于、服务于对外对内开放和经济建设。二是牢记精神文明建设。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警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提高自身的反腐蚀能力,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三是牢记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的斗争,做好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四是牢记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