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这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在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发展畜牧业、林业、水产业。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提高商品率。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产业,提高农业的后续效益。引导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发展小城镇,繁荣小城镇经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加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用,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扶持农业科技产业发展。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与检测体系。调整结构要因地制宜,依据市场规律,维护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搞强迫命令。
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根据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新情况,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适当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的同时,粮食主销区要加快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通过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以及中央储备粮的轮换与调控,保证粮食需要。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坚持“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资金支持,以充分发挥其粮食生产的优势。这样做,既可为主产区腾出粮食销售市场,促进粮价合理回升,也有利于推进主销区农业结构调整,全面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取消乡统筹、村提留和其他面向农民征收的一切行政性收费,同时适当提高现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税率。这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要在总结安徽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同税费改革相结合,精简乡镇机构,裁减人员,减少村组干部补贴人数;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撤并乡镇。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体系。因地制宜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关键是要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责任。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加强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农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深化农村供销社改革。
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抓紧主要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加固,提高防洪调蓄能力。着力抓好大型灌区节水工程改造,积极开展群众性农田水利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加强国家商品粮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加强农村电网、通信、广播电视、道路、供水等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
继续搞好农村扶贫工作。“八七”扶贫攻坚任务虽已基本完成,但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继续加大扶贫力度,重点做好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多方面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四、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点,要突出以下几个方面。
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把传统产业的改组改造放在重要位置,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进步为支撑,抓好几个环节。一是围绕增加品种、改善质量、节能降耗、防治污染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在能源、冶金、化工、轻纺、机械、汽车、建材及建筑等行业,支持一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切实提高工艺和装备水平。二是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加快对推动结构升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开发。振兴装备制造业,开发制造急需的大型高效和先进成套技术装备。三是通过上市、兼并、联合、重组等形式,在主要行业形成若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调整结构、促进升级的骨干和依托。四是积极支持和促进老工业基地改造,充分发挥其基础雄厚、人才聚集的优势,努力提高产业水平。以资源开采为主的城市和大矿区,要因地制宜发展接续和替代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