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要坚持灵活审慎的调控方针,提高宏观调控的应变能力和实际效果,尽快扭转经济增速下滑趋势,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大幅度增加政府支出,这是扩大内需最主动、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今年财政收支紧张的矛盾十分突出。一方面,经济增速放缓、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负必然会使财政收入增速下降;另一方面,为刺激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和深化改革,又需要大幅度增加投资和政府支出。为弥补财政减收增支形成的缺口,拟安排中央财政赤字7500 亿元,比上年增加5700 亿元,同时国务院同意地方发行2000 亿元债券,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列入省级预算管理。全国财政赤字合计9500 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在3% 以内,虽然当年赤字增加较多,但由于前几年连续减少赤字,发债空间较大,累计国债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20% 左右,这是我国综合国力可以承受的,总体上也是安全的。二是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采取减税、退税或抵免税等多种方式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负,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增强微观经济活力。初步测算,今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落实已出台的中小企业、房地产和证券交易相关税收优惠以及出口退税等方面政策,加上取消和停征100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约5000 亿元。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要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一是改善金融调控。保证货币信贷总量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广义货币增长17% 左右,新增贷款5 万亿元以上。二是优化信贷结构。加强对信贷投向的监测和指导,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切实解决一些企业融资难问题。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贷款。三是进一步理顺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保证资金渠道畅通。充分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和改进金融服务,满足合理资金需求,形成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合力。四是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各类金融企业都要加强风险管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处理好金融创新、金融开放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和管理,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要加强产业、贸易、土地、投资、就业政策与财政、货币政策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形成调控合力。
(二)积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一是扩大消费尤其是居民消费。继续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劳动报酬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增加政府支出用于改善民生、扩大消费的比重,增加对城镇低收入群众和农民的补贴。要培育消费热点,拓展消费空间。完善汽车消费政策,加快发展二手车市场和汽车租赁市场,引导和促进汽车合理消费。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物业、家政等便民消费,加快发展旅游休闲消费,扩大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消费,积极发展网络动漫等新型消费。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加快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要加强城乡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抓紧研究出台鼓励消费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消费信贷。做好“家电下乡”、“农机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把中央财政的400 亿元补贴资金用好用活,使企业增加销售、农民得到实惠。
二是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和优化投资结构。今年中央政府投资总额9080 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教育、卫生、文化等民生工程建设,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技术改造与科技创新, 农田水利、 铁路、高速公路 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府投资必须用在应对危机最关键的地方,用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绝不能用于一般加工工业。要抓紧研究出台鼓励引导社会投资的优惠政策。通过发布信息、加强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鼓励企业增加研发和技改投资。我们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人民,必须对人民负责。所有工程建设都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给子孙后代留下宝贵财富。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稳定房地产投资,推动房地产业平稳有序发展。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 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 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今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3 亿元,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西部地区补助标准 ,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 选择一些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把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积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落实好支持居民购买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的信贷、税收和其他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购买者,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按不同年限实行有区别的税收减免政策。促进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和供给,加大对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建设的信贷支持。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定和发展房地产市场,加强住房市场分类管理。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帮助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努力实现 住有所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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