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探索公有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继续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集体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其他各项改革,也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推进。尽快制定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争取早日实施。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和金融、财税、外贸、住房等方面的改革。
四、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对外开放进入一个新阶段。我们要以积极的姿态,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切实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第一年的各项工作。
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近年来特别是近几个月,我国做了大量工作。全国性的相关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废止和修改、制定了一批法律法规。从2002年1月1日起,我国关税总水平已由15.3%降到12%,涉及5300多个税目。今年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增强国际竞争力为核心,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法制统一、非歧视、公开透明的原则,抓紧完善既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又符合我国国情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执法公正与效率。二是按照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有步骤地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同时,加快制定和修订质量、卫生、防疫、环保、安全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标准。三是认真研究、掌握和充分行使我国作为世贸组织成员享有的各项权利,积极推动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四是组织好世贸组织有关知识和规则的学习、宣传,分期分批对国家公务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普遍培训。加快培养熟悉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经济贸易的各类专业人才。
认真做好对外贸易工作。继续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力争今年外贸出口有所增长。要力保现有市场,开拓新的市场。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商品质量和附加值。落实鼓励外贸出口的政策措施。优先保证出口创汇多、信誉好的重点企业及时足额退税。抓紧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商品,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扩大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加大对出口的支持。海关要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和监管水平。推动国有外贸企业改革和重组,促进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和出口渠道多样化。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到国外特别是周边国家投资办厂和承包工程,带动国内技术、设备、材料和劳务出口。做好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短缺原材料的进口工作。逐步实现重要战略物资进口市场多元化。
继续积极利用外资,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着力引进先进技术、现代化管理经验和专门人才。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西部开发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造、重组。鼓励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在我国境内建立研究开发中心、生产制造基地和地区总部。引进商贸、旅游、会计、审计等方面有信誉的境外大型企业和中介组织,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境外中小企业投资。继续改善投资环境,健全法制,依法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规范招商引资行为,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做好我国申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工作。
五、继续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迫切要求,是加入世贸组织、对外开放迈出新步伐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我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要在去年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和更有力的措施,把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全面展开,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当前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狠狠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制假售假行为。二是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文化市场和财税秩序。坚持不懈地打击各种骗税、偷税、逃汇、骗汇、传销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伪造票据、凭证和做假帐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组织。大力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三是深入整顿金融秩序。严肃查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依法查处金融欺诈、非法集资、操纵证券市场和内幕交易、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四是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依法纠正和查处利用特权,设置关卡,阻碍商品流通,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继续整治成品油市场和各类集贸市场。进一步开展价格和收费专项整治。五是加强生产、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安全责任制。切实纠正各种违规违章指挥和操作现象,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尤其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坚决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污染环境、破坏资源、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要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和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