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好财税工作,保持税制稳定,加强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堵塞“跑、冒、滴、漏”。认真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区别轻重缓急,该保的一定要保,该压缩的要坚决压缩。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建立合理的分配机制,支持西部开发,从今年开始,对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的办法。中央从所得税增量中多分享的收入,全部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继续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金融机构要在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同时,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努力改进服务。银行要调整信贷结构,重点支持国债投资项目、农业结构调整、企业技术改造、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尽量满足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需求,发展个人住房、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业务。加快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健全内部机制,强化经营管理。商业银行从今年开始要全面实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制度,改进信息披露。进一步规范和发展证券市场。继续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加强金融法治和监管。加快信息化建设。密切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变化,严防国际短期资本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确保金融安全。
二、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农民购买力,是扩大和培育内需十分重要的方面,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要把加强农业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整个经济工作的突出任务;把农民是否增加收入和减轻负担,作为检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标准。
从根本上说,增加农民收入必须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发展优质、专用、无公害农产品。继续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积极发展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加快农业布局调整和优化。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要大力发展高效农业。中部粮食主产区要抓住主销区腾出部分粮食市场的机遇,扩大优质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的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西部地区要发展特色农业、旱作农业和生态农业。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推广“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方式,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加快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深化农业科研和推广体制改革,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继续实施“星火计划”,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应用。调整农业结构,必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从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绝不能搞强迫命令。各级政府要做好规划,增加对农业的科技投入,加强服务,着力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为了使农民收入尽快有较多增长,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退耕还林规模。两年多试点证明,在中西部一些地方实行退耕还林(包括还草、还湖),既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也是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目前粮食等农产品供给充足,是加快退耕还林的良好时机。今年要进一步扩大退耕还林规模,推进休牧还草,加快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步伐。要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认真落实退耕还林的各项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抓紧培育和供应优良种苗,保证退耕还林质量。实施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都要重视搞好后续产业的开发,以保障群众长期的生活来源和有关地方必要的财政收入。要抓紧研究制定退耕还林的法规。
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今年要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主要放在中部地区的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在部分县市进行试点。中央财政在预算内安排相应资金予以支持,试点地方的财政也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革。同时,要搞好乡镇机构、农村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农村税费改革,既要明显减轻农民负担,又要保证乡村正常工作和发展的必要经费,特别是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尚未进行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教育、电价、建房等方面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全面落实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措施,大力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改进和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推动粮食主销区和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继续做好棉花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各项工作,保持棉花生产和市场稳定。
三是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以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引导乡镇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提高发展水平。扩大城乡经济往来有利于明显增加农民收入。各地要清理、取消不合理的限制和乱收费,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方便,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引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