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五”时期的基本任务和主要建设方针
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继续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基本方针,以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扎实稳妥的步骤,促使我国经济走上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效率和效益的良性循环轨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以及到本世界末的奋斗目标,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提出的基本任务是:
(一)进一步为经济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努力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使改革更加顺利地展开,力争在五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内,基本上奠定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
(二)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在控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的前提下大力加强重点建设、技术改造和智力开发,在物质技术和人才方面为九十年代经济和社会的继续发展准备必要的后续能力。
(三)在发展生产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继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
上述三项任务,是相互联系、紧密结合的,其中最重要的是第一项任务。综合考虑这些任务的要求,“七五”计划草案规定,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五年内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增长百分之三十八,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百分之四十四。按一九八○年不变价格计算,一九九○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一万六千七百七十亿元,比一九八○年增长一点三倍;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一万一千一百七十亿元,比一九八○年增长一点六倍。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五年为八千九百六十亿元,比“六五”期间增长近百分之七十。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重点骨干工程,改造一批重点企业,使能源、原材料的生产能力和运输、通信能力有较显著的增长,现有企业的生产技术水平有较明显的提高。推广一批效益好的科技成果,在若干具有关键意义的新技术攻关中取得突破性进展,争取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主要工业产品在性能和质量上达到发达国家七十年代末或八十年代初的水平。逐步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同时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教育五年共培养近五百万高级专门人才,比“六五”期间增长一倍。进出口贸易总额一九九○年比一九八五年增长百分之四十,并相应地扩大利用外资和引进先进技术的规模。城乡居民的实际消费水平五年增长百分之二十七左右,进一步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在这五年内,将继续保持国家财政、信贷、物资、外汇的基本平衡。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将使我们在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富裕幸福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有力的新步伐。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七五”计划建议所提出的一系列正确方针,国务院在拟定计划草案的过程中,在经济建设方面着重考虑和研究了以下几个问题。
一、确定适度的经济增长率,促进国民经济按比例、高效益地向前发展。
根据社会不断增长的需要和综合各种生产条件的可能,“七五”计划草案规定,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六点七,其中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四(包括村办工业为百分之六),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七点五(不包括村办工业百分之七);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七点五。这个增长速度比“六五”期间实际达到的速度低一些。我们所以作出这样的安排,主要是考虑了经济生活中各种内在因素的变化和要求。今后农业的发展将越来越多地需要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而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要有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发生突变,这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的增长速度。就工业来说,“六五”后两年的过快增长,主要是受过大的投资需求所刺激,靠大量进口原材料来支撑的。这种情况是难以长期维持下去的。同时,目前能源原材料供应仍然很紧张,交通运输能力严重不足,适当控制加工工业的过快增长,有利于协调能源、原材料工业和加工工业的比例关系,协调生产和运输的比例关系的促进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化。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是我国经济的致命弱点。“七五”期间对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提出适度的要求,有利于把各个方面的注意力进一步引导到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上来。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需要有一个比较宽松的经济环境,而国内外的实践都反复证明,只有经济的适度增长,才能避免经济关系过份紧张,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七五”计划草案规定的经济增长率是积极的,也是留有余地的,在执行中有可能超过。在经济增长速度的问题上,必须采取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我们当然要在提高效益和质量的前提下努力争取有一个持续的较高的增长速度,但也决不能认为速度越高越好,更不能盲目追求高指标和层层加码。看不到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社会生产中蕴藏的巨大潜力,把经济增长速度订得过低,就会影响生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妨碍经济的健康成长和社会需求的满足。无论是国力的增强还是人民生活的改善,都要求有必要的经济增长速度。无视这一点是不对的。同时也要看到,脱离现实条件的可能,盲目追求过高的速度,即使一时上去了,也难以持久,最终还要掉下来。增长速度上的大起大落对经济发展的危害极大,这种危害往往需要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能消除。历史的经验反复告诉我们,只有认真地从需要和可能两个方面考虑问题,瞻前顾后,保持适当的增长率,才能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使人民生活的持续改善得到可靠的保证。
二、规定恰当的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努力提高投资效益。
这是“七五”计划的关键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七五”期间经济的稳定增长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也关系到九十年代以至更长时期经济发展的后续能力。经过多方测算和对财力物力的反复平衡,“七五”计划草案规定,五年内全民所有制单位基本建设投资总规模为五千亿元,比“六五”期间增加百分之四十九;更新改造投资二千七百六十亿元,比“六五”期间增加百分之八十七。考虑到“六五”后期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本建设投资增长过猛,“七五”前两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大体维持在一九八五年的水平,后三年再适当增加一些,但也不能增加太多。
投资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是保证经济稳定的一个决定性因素,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条客观规律。无视这个规律,把投资规模搞得过大,必然造成重大比例严重失调,使经济发展走弯路,延缓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是有过深刻教训的。应当看到,前两年出现的投资过分膨胀的势头,经过大量的工作有所缓解,但是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许多地方和单位仍然在盲目地上项目,铺摊子,使投资规模潜伏着继续膨胀的危险。如果任其发展下去,经过多年努力开创的好形势就有可能重新遭到破坏,已经展开的经济体制改革就难以顺利进行下去,为九十年代经济持续发展准备物质技术条件的任务也会落空。因此,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统一思想认识,从上到下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务必把“七五”期间的投资规模控制在国力所允许的水平上。
当前,不但投资规模偏大,投资结构也不合理,主要表现是,能源、交通、通信、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投资比重偏低,一般加工工业和非生产性建设的投资比重偏高;更新改造投资不足,而相当一部分更新改造投资又被用于基本建设。不改变这种不合理的投资结构,其结果要么是投资总规模控制不住,要么是经济的发展缺乏后劲。一般加工工业和非生产性建设过度扩展,势必加重对能源、交通和原材料的压力,要求对这些方面追加更多的投资,导致整个投资规模日益膨胀。同时,一般加工工业大量发展,而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建设由于资金不足得不到应有的加强,骨干企业的技术面貌又不能较快的改变,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就会缺乏强大的基础和支撑。所以,能不能恰当地控制住投资总规模,能不能强加经济发展的后劲,关键在于合理调整投资结构。“七五”期间调整投资结构的方向是:一、继续增加能源、交通、通信和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投资,适当增加农业、科学、教育事业的投资,相应压缩一般加工工业的投资。二、适当控制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的增长,使同样多的投资规模形成更多的生产能力和事业发展能力。除必要的旅游设施之外,楼堂馆所的建设要严加控制。住宅建设也要有一个恰当的比例,稳步进行。城市市政建设要把重点放在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基础设施上,其他方面只能在有余力的条件下适当进行,形式主义的东西坚决不要搞。三、把更多的资金用于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提高更新改造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的比重。四、在投资的地区分布上,要根据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带的经济发展情况和资源条件,确定不同的投资重点和恰当的投资比例,使东部地带的发展和中部地带以及西部地带的开发更好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