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工资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实行新的工资办法,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今年7月开始算起,中小学教员从今年1月开始算起。通过这次工资改革,我国职工的工资水平虽然将有一定的提高,但也不能要求很高,不可能把过去二十多年工资制度中积存的所有问题全部解决。这是因为,一定时期职工的工资可能提高多少,客观上受着社会生产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高低的严格制约。近几年我国职工平均工资提高的幅度,已经超过劳动生产率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幅度,今年的情况还将是这样。从宏观经济平衡的角度来看,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如果现在要求有更多的提高,显然是不现实的,是根本做不到的,也是不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的。我们应该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充分认识这次工资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前景,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在工资改革中,各地方、各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自觉遵守有关工资改革的各种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坚决停止扩大编制、增设机构和机构升级,认真核定各级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不许超过国家下达的增加工资的控制指标,不许动用地方财力额外增加工资,也不许自立工资标准和进行自费工资改革。企业单位,必须核定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指标(一般为上交税利)的基数,以及两者之间挂钩浮动的比例,认真剔除去年工资总额中的种种不正当因素。同时,要合理规定企业留利中用作生产发展基金和其他基金的比例,严格限制工资基金开支的范围,不许挪用银行贷款、企业生产发展基金和其他基金来发放奖金、补贴和实物。对于当年工资总额比上年增长超过国家规定幅度的企业,要征收累进的工资调节税。对沿用过去的工资、奖金办法的,要征收超额奖金税。对收入超过一定水平的职工和其他社会成员,准备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收入应当有合理的差别,但不能过于悬殊。
关于价格体系的改革,经过多方面的权衡比较和认真测算,考虑到当前国家财政负担能力、企业消化能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1985年决定采取放调结合、小步前进的方针。在改革中,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价格“有升有降”的原则,努力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今年价格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合理调整农村粮食购销价格和棉花收购价格并实行合同定购,把其余农副产品的价格逐步放开,实行市场调节,推动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二、适当提高铁路短途运价,以利于调整运输结构,充分发挥公路和水运的作用;三、适当拉开质量差价和地区差价,减少和淘汰质次价高、不适合市场需要的产品,促进优质名牌产品的迅速增长,促进商品的合理流通;四、对原材料、燃料等重要生产资料,计划分配部分的价格基本不动,按规定企业自销的部分,实行市场调节,推动生产资料进入市场。这个改革方案是积极而又稳妥的,有利于在保持经济全局稳定的前提下逐步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这样做风险较小,成功的把握较大。各地方、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集中力量把已经确定的改革搞好。
今年的价格改革,是在去年货币发行偏多、部分商品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进行的。我们既要在改革价格体系上迈出重要的一步,又要坚决防止物价出现大的波动。为此,必须坚决控制货币的发行量。国务院已经决定:第一、严格控制消费基金的盲目增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财务上乱开口子,乱提工资,乱发奖金、津贴和实物。从1985年起,恢复工资基金管理制度,各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工资基金,都要在银行开立专户,先存后用,由银行按规定监督支付。现在不少单位一方面不顾客观条件,互相攀比,盲目扩大消费基金,一方面又要求物价不上涨,这是自相矛盾的,是办不到的。第二、统一制定信贷计划和金融政策,加强中国人民银行对宏观经济的控制和调节职能,严格控制信贷总规模和现金投放。适当提高银行存款利率,增加信贷资金来源。中央银行对所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和各专业银行,要统一规定货币发行控制数字,各专业银行和各地分行必须按计划执行,不得突破。第三、从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预算外投资的规模。对超过限度的投资,要征重税。第四、坚决压缩行政费开支,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今年的行政经费预算,从中央到地方,一律削减10%,集团购买力要按上年实际数额核减20%。严格执行机关团体购买高档耐用消费品的审批制度。第五、在坚决控制货币投放的同时,进一步抓好消费品工业的生产,积极增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和名牌优质产品,增加市场供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速货币回笼。目前各地正在认真贯彻以上各项措施,希望各级人大及其常设机构加强监督,使这些措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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