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法》执法检查方案
(2001年3月)
根据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01年执法检查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结合
农业法的修改,切实做好
农业法的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把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收入放在突出位置。通过执法检查,督促法律实施主管机关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切实改进和加强农业执法工作,强化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执法检查要做到突出重点,改进方式,注重实效。
二、执法检查的对象和重点
对
农业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监督法律实施主管机关贯彻
农业法的执法工作,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农业法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执法检查组到地方进行检查,主要是从下面了解掌握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法律贯彻实施情况做出全面评价。贯彻实施
农业法涉及到许多方面,这次检查
农业法实施情况要突出以下重点:
1.对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
2.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
3.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4.加强农业科技和农业教育的情况等。
执法检查要紧密联系当前农业发展新阶段的实际,深入了解贯彻实施
农业法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特别是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还要征求对修改
农业法的意见。通过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执法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抓好执法检查后整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