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当单独立法严惩
周永坤
【关键词】酒后驾车;单独立法;严惩
【全文】
一、猛于虎狼的车祸
2009年6月30日晚,南京肇事司机张明宝醉酒驾车,连撞9名路人,造成5死4伤的惨剧。“6?30”惨祸发生仅3天后的早晨,仍旧是在南京街头,刘伟驾车撞伤了正在人行横道线上过街的4名行人。连续的惨剧激起了全社会的愤慨,也促使政府采取行动。江苏省苏州市率先(7月1日)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7月1日以来,苏州全市共查获饮酒驾车585起,醉酒驾车56起。今年以来,苏州市因酒后驾车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态势,酒后驾车已成为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最主要杀手之一。今年上半年,苏州全市共发生涉酒交通死亡事故39起,死亡24人,占全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0% 左右,位列事故原因第二位。 7月4日晚,江苏省7000余名民警走向各个城市的842个检查点,查禁酒后驾车。结果再次让人感到惊骇:一次共查获酒后驾车人员633名,查获醉酒驾车人员69名。
交通事故杀人、特别是醉驾引起的杀人在中国普遍存在。据统计,中国各类安全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其中道路交通事故一直位居各类安全事故之首,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七成以上。为此,国家规划到2010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由2005年的7.60下降到4.54。 事情的严重性或许可以通过比较显现出来。2003年,美国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至平均每1亿英里1.48人, 是上世纪60年代高速公路死亡率的1 /3。美国有2.07亿辆汽车每天在各种道路上行驶,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约4 万。而中国3000多万辆汽车,死亡人数达到10 万之众。照此比例,中国的交通事故死亡率是美国的45倍。 据上述数据推算,如果不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等到中国的汽车占有率与美国持平时(大致一人一车),13亿人口的中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13亿?10万?3千万?433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其可怕的数字!
如果再将美国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情况则更显得不可思议:1999年,美国的万车死亡率为2.0、法国2.5、日本1.3、德国的幕尼黑市为0.41,而我国为15.45;2003年,北欧有些国家已经在追求交通事故零死亡率。相比之下,2004年我国因交通事故死亡10万人,万车死亡率首次达到个位数:万分之9.2,如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的新标准统计,万车死亡率为万分之9.9。 不要求达到很高的水准,只要达到美国相对低的水准(万车死亡率2.0),则中国每年可以挽回8万无辜者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