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宋东,单位为重庆大学法学院。邓云成,单位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注释】 由于法院判决时,
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醉酒驾车”条款尚未出现,故此本文不予讨论。
详细内容参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2009】47号)。
详细案情参见2009年9月8日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07)粤高法刑一终字第131-1号刑事判决。
详细内容参见百度百科:http://bk.baidu.com/view/4540787.html 访问时间:2011年2月11日。
关于判三缓三,网络上有几个版本:版本一:判二缓三: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03943.shtml 访问时间:2011年3月13日;版本二:判三缓四:http://bbs.ykrb.com/viewthread.php?tid=70627访问时间:2011年3月13日。
Arthur T. Vanderbilt,The Change of Law Reform,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55,pp.4-5,转引自亨利·J.亚伯拉罕:《司法的过程(第七版)》,泮伟江,宦盛奎,朝阳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页。
【参考文献】{1}张明楷. 刑法学(第三版)[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515,539,521,521,541.
{2}高贵君,韩维中,王飞. 《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J]. 人民司法·应用,2010, (01):34-37.
{3}[英]尼尔·麦考密克. 法律推理与法律理论[M]. 姜峰,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 17,240.
{4}邓云成,邓淼. 言论自由的反讽,反讽什么——重读费斯教授的《言论自由的反讽》[J].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2): 32-35.
{5}{美}劳伦斯·莱斯格. 代码2.0:网络空间中的法律[M]. 李旭,沈伟伟,译.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94.
{6}{美}戴尔·米勒. 社会心理学的邀请[M]. 汪丽华,译.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2,15.
{7}[英]洛克. 政府论(下)[M]. 叶启芳,瞿菊农,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5.
{8}[英]弗·培根. 培根论说文集[M]. 水天同,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