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是观之,同样是主张“价值无涉”,由于所涉的价值参照系不同,完全可能具有不同的意蕴。进而言之,不同的学者在主张“价值无涉”时,常常已经预设了“价值关涉”,即已经用先在的价值观念框定了所无涉之价值的范围。从这里,我们也管窥到了“价值无涉”与“价值关涉”之间的韦伯式吊诡。
四、民主,抑或共和?
讨论中国的政治问题,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民主”这个“好东西”。如果我们历时性地把110年前的戊戌变法视为中国从帝制到民主国家之民主转型的开端,那么中国的民主转型或许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困难的问题,因为我们迭经多种的政治形态、历时百余年仍未能真正突破这一问题;而如果我们共时性地将当代中国的民主转型置于美国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所谓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背景下考量,那么中国的民主转型则又可能是中国社会转型中最复杂的问题,因为如何在实现民主的同时保有“国家能力”——即王绍光所谓的建设一个“强有力的民主国家”[8]——仍是苏东等第三波民主浪潮中民主转型国家所面临的一大困境。也许正是处于上述原因,论者们在中国是否需要民主转型的问题上可以比较容易地达致共识(复旦大学桑玉成、北京大学谢庆奎、李强和徐勇等),但是在如何实现民主转型、实现何种意义上的民主等问题上却分道扬镳。
李强主张区分古典民主与现代民主、“民主”政体(以法国为代表)与“共和”政体(以美国为代表)等范畴,并立基于此探讨中国的民主转型问题。他指出:从历史上看,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开始,西方思想界一直对民主持负面态度,视民主为导致希腊文明崩溃的重要原因,不少人追求一种能够兼具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成分的混合政体。现代意义上的民主强调的是人民主权,但近代西方在探索人民主权的实现体制时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路径:其一是以美国革命为代表的共和主义路径,其二是以法国革命中的激进派为代表的民主主义路径。尽管现代民主最初以法国式的、强调公民直接参与为典型,但恰恰是美国式的、建立在代议制基础之上的“共和”政体挽救了现代民主的命运。而发端于美国并在欧洲被不少国家接纳的现代民主制度与古典民主制度存在着根本的差别,这些差别可以概括为:第一,民主作为一种生活方式,抑或作为一种政体;第二,平等的公民直接参与政治,抑或通过代议制的方式公民有差别而且间接地参与及影响政治;第三,民主至上、“人民最大”,抑或通过宪政与法治限制人民由于一时的偶发性感情而产生的权力诉求;第四,单纯的民主政体,抑或以某种形式的混合政体为原则的政体。因此,对于中国追求民主转型的国家而言,我们或许应该透过“民主”的高尚理想与华丽辞藻,理性而冷静地研判西方近代以来政治实践的内涵及其成败得失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