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学者对于恐怖主义的手段做出了扩张的解释,将制造强制性的恐怖方式扩大至非暴力的范围。[17]沃德劳将恐怖主义看作是:“通过个人或群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不论是支持还是反对既有权力,这种行动图谋在远大于当下牺牲者的目标群体中制造出巨大的焦虑和/或诱生恐惧之效果,一次达到强迫这一群体同意犯罪者政治主张的目的。”[18]这种观点扩大了恐怖主义的范围,对于界定其作用和对其实施打击都是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而这里也必须区分“非暴力手段”和“以暴力相威胁”,如果一种威胁的程度足以使人们产生极度的恐惧,并使人做出在正常的情况下不愿意的事情,则这种行为也是值得法律制裁的。不过,将“非暴力”和“以暴力相威胁”定义为恐怖主义,都是有扩大打击的嫌疑。有的学者也对威胁使用暴力作为认定恐怖主义的标准持谨慎态度:“从某种角度上看,仅仅威胁说要使用这种暴力,而实际上这种暴力并没有发生,也可能会被一些人认为其本身就属于恐怖主义的事件了,但这种想法未免过于苛刻。如果你认为它合乎情理,那么你尽可以修正相应的定义。但我并不愿意这样做,因为我认为威胁说去做X,一般来讲并不等于去实际去做X这件事本身,在目前状况下,无论其如何激动焦躁,威胁要付诸暴力,并不等于暴力行为本身。”[19]有关恐怖主义所制造的暴力和恐怖的描写,充分说明了将其限定在使用暴力的范围内的必要:“这一天早上,马德里的寂静被急救车的汽笛声和盘旋在天空的直升机的轰鸣声打破。遗体沿着马德里阿托查火车站的铁轨安放,很多急救人员痛苦地站在那里,满目疮痍让他们无比哀伤。在市郊临时搭建的停尸房里,遇难者的名单正通过扩音器向等待消息的家属宣读着。”[20]这种暴力和恐惧的场面,是非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所难以达到的。而且恐怖分子们想要得到的“公开性和象征性效果得以如希望的那样产生,通常也是要通过暴力产生出的恐惧感来完成的。”[21]
2.政治性
对于恐怖主义是否具有政治性,以及其一般犯罪分子,特别是有组织犯罪的行为的区别,是值得关注的。有的学者对于恐怖主义的政治性持肯定的态度,并且在此区分了其与一般性质犯罪的差异:“无论如何,一般涉及目标时必须清楚:恐怖主义的战术具有政治的而非仅仅是个人或刑事性的倾向性。引人注目的刑事违法行为,虽然没有政治性动机,却足以经常被媒体称之为恐怖主义——因为它们威胁到了人们,并栩栩如生地把犯罪者描述为与国家处于对抗状态之中,但恐怖主义的主要利益,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道德上讲,都定位于政治。恐怖主义行径是非法的,但是它们的意义,比如说,比起犯罪在警察局里放一颗报复性炸弹更为深刻,也更具扰乱性。当犯罪分子怀着野心较大规模地展开与警方的对抗时,如20世纪80年代哥伦比亚贩毒集团那样,问题就两样了。同时相反的趋势也值得注意,因为恐怖主义者也经常会介入普通的犯罪中,比如为了支持他们的政治活动,他们会去抢劫银行或从警察局或兵营里偷窃枪支。”[22]对于恐怖分子的政治性,多数学者也持相似的肯定态度。但也有学者持反对的观点:“恐怖主义常常被人们用各种过于局限性的方式来加以定义,如科迪所下的定义,将恐怖主义与政治恐怖主义混为一谈,是其中一种典型的方式。但是在非政治的语境里也常常使用针对无辜者进行恐吓的方法,例如宗教恐怖主义(如真主党)和刑事恐怖主义(如黑手党)。”[23]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联邦调查局所给出的定义中包含了对于恐怖分子的政治目的的描述,似乎暗合了这种反对将恐怖分子定义限定在在政治语境的观点。其定义恐怖分子为:“非法针对人或物使用暴力以要挟政府、平民或者任何一个团体,以此达其政治或者社会目的。”[24]这样一种定义扩大了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甚至将一些传统意义上有组织犯罪的定义给吸纳了进来。对于黑手党这类的传统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集团,能否直接将其定义为恐怖组织,可以通过一些案例进行说明。
1982年,意大利权力机构通过了一项针对黑手党的法律,允许有关部门没收黑手党的资金。黑帮首领托托利亚声称:“要得安宁必须首先开战。”[25]1991年黑手党展开了一场针对政府的行动,而其实施打击的对象也有些特殊:博物馆和教堂。“对艺术的破坏(vandalism)使黑手党一夜之间变成恐怖分子。”[26]这一系列的活动包括炸弹袭击、绑架以及暗杀。不过与恐怖分子不同的是,黑手党并不公开承认对这一系列的袭击活动负责。[27]传统的有组织犯罪集团,更看重的是其自身的发展和利益的获得,对于社会影响力等带来的副产品,并不是其首要关注的,不同于恐怖组织为了达到其政治目的必须频繁让公众和政府知道其存在和威胁,相较而言,有组织犯罪更为隐秘,除非法律和政策触动了其生存的命脉,不然公开与政府对抗的举动是很少发生在犯罪组织身上的,其本意并不在于政治上的考虑。犯罪组织并没有意识形态的特征,因为他们并没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不同于恐怖分子,他们并不为了引起政变而行动。他们并不特别拥护激进的或者自由派的或者保守派的或者其他政治意识形态。他们只在乎通过贿赂、回扣、使政府官员腐败、让政府对他们的行为置若罔闻。[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