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乎其心 存乎其行
——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刍解
卓泽渊
【关键词】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全文】
6月12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汇报会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首发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7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就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国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明确要求,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文化引领,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深刻领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本版特辟专栏——“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论坛”,约请知名学者和法官对此展开深入阐述,引导广大法院干警真正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广大政法干警创造并实践着自己作为一个特殊群体的核心价值观。它既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构成部分,又自成一体,成为一个内在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法干警身上以及政法实际工作中的体现,是政法干警价值观的政治性、伦理性与法律性的统一,是政法干警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和基本操守四位一体的凝练与概括。
一、忠诚:关于政治本色的基本要求
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关于政治本色的基本要求。忠诚意指真心诚意,尽心竭力,不怀二心。其近义词有忠实、竭诚、真诚、甘心、忠心、忠贞等,反义词则是背叛、叛变、狡诈、狡猾、不忠等。就“忠”来说,为尽心竭力,忠诚无私之意。《说文·心部》解释:“忠,敬也,尽心曰忠。”就“诚”来说,为真心诚意、真实、恭敬之意。《说文·心部》解释说,“诚,信也。”朱熹也曾分别解释过“忠”与“诚”,他说,“尽己之谓忠”,“诚者,真实无妄之谓”。从中,我们不难想见其所理解的“忠诚”之意。
忠诚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与伦理美德的展现。忠诚既是一种品德,也是一种美德。在我国现时代的政法工作中,就是指政法干警对人民利益的忠诚,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对宪法法律的忠诚。它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在价值观上的体现,也是这三个方面要求的具体化。忠诚是政法干警政治本色与职业品德的展示。“忠诚”中诸多方面的内容,是一个统一整体。忠诚于党的事业、人民利益是政法干警的政治品质;忠诚于宪法法律则是政法干警的职业伦理。政治品质并不是空洞的,它需要通过职业伦理得以体现。不同职业的社会成员,可以也应该通过自己的职业伦理来展现自己的政治品质。因此,我们不能离开职业伦理来奢谈政治品质。作为政法干警来说,政治品质是首要的,职业伦理是主要的;政治品质是根本的,职业伦理是基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