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强化房屋拆迁法制化模式的公开性、透明性,以有效地减少信访。
一个社会的稳定程度与该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有着重要关系,而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培育需要法制宣传,房屋动拆迁行为中要想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是至关重要的。上海市X区为增加房屋动拆迁行为中的透明度,强化其公开性,非常注意在实践中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收效明显。如在信访的档案管理与情况说明方面,他们一般要求根据实际掌握相关情况,为领导作出决定打下基础。其办法与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宣传,将相关文件公示于报纸,防止百姓误解,将有关“特案”登报,加强了政策宣传力度。二是组织政策业务研讨会,一般由拆迁公司拆迁科长、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研讨,了解他们对政策的理解,三是组织规模不等的咨询活动比如他们在一些特殊节日(土地日、学雷锋宣传日等)组织咨询活动,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在这个过程中特别强调合作,大项目成立指导小组,由上访到下访,要求在操作中讲道德,看实惠,重宣传,更重落实,同时通过这种组织宣传工作控制裁决案件发生,这样,在同一拆迁基地里面要往往可以做到相对公平。
三、对基地差异导致安置补偿标准不统一问题难点的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关于上海市X区房屋动拆迁过程中因基地差异导致补偿安置标准不统一问题中出现的难点以及该区的有益经验总结,在今后的房屋拆迁工作中,为了更好解决基地差异导致补偿安置标准不统一而引发的问题,在进一步实现房屋动拆迁法制化道路上继续前进,切实使房屋动拆迁有真正的法制化保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用法制手段合理规范房屋动拆迁中的突出问题,使各方利益得到优化协调。
在X区,房屋动拆迁基本上有三大类,但各类的实际情况不同,基地差异较大,具体说来,在国有土地方面,都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征用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征地以后造房动迁,因此整体来说比较顺利;在集体土地征用后的动迁方面,由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实践中一些乡镇征用方面程序可能存在一些问题,而补偿仍然按照13号文件。可以这样说“补偿到位但程序没有到位”,出现了程序颠倒问题,影响了法制化进程;而集体使用土地方面,一般是企业自行拆迁,数量不大,集中在道路建设项目,可以说是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明确规制,而出现未征用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没有补偿标准,所以动拆迁中矛盾比较突出,有的自己制定补偿规则,与第二种情况差距大,因而也是容易发生矛盾和纠纷的薄弱环节,这实际上关系到政府行政效率的问题,政府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必然要求降低成本,但是这样一来往往使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我们认为,今后可以在这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上增强程序化,使集体土地征用及相关拆迁活动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运行程序,真正使这类基地拆迁有法制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