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非法行医罪现实认定中的若干问题

  

  医师资格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通过国家医师资格统一考试获得。执业资格包括两部分即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是在获得医师资格后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发给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证书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获得。也就是说,如果是在国家、集体或者他人开设的医疗机构中执业,必须具有医师资格,执业证书,所在医疗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是个体行医,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证书,并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这有三方面的理由:①但从文义的表述看”医生执业资格“明显的不等同于”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医师资格“,而是两者的统一。②从实质上看,非法行医首先侵犯的是公共卫生,其次是医疗管理秩序,取得医师资格但没有取得执业证书的人行医,同样侵犯了上述两种法益。③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执业资格理应包括医师资格和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法》第39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表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人非法行医“既包括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也包括虽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没有取得执业证书的人非法行医的情形。这也和《解释》1条中”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情形契合。


  

  在医生执业资格是否包含行为人的所在医疗机构执业的执业许可证这一问题上,在理论界和实务界目前主要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的,不属于非法行医。根据此观点,”医生执业资格“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申请执业必须具备的卫生技术职称、医师执业证书、临床工作经验等条件,对于行为人是否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是所在的医疗机构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均不影响其医生资格的有无。第二种观点认为,”医生执业资格“是指医疗机构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中的行医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行医资格证书或文件。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在有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单位里行医,才算取得了医生执业资格。第三种观点认为,对此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在通常情况下,不管行为人是否在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中行医,只要其个人的行医资格是合法的,就不宜作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但是,如果个体行医者本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然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这从《解释》中”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以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论,可以加以印证。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