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科特的一段话很好地总结了施派对共和主义学派的批判,在扎科特看来,“大多数现在被讨论的古典共和主义是政治科学层面的政治思想;而大多数被讨论的自由主义是在政治哲学层面的思考”,这样,共和主义修正学派其实“或多或少地混淆了两个层面的政治思想,把两个不同层面的思想谱系看成一个层面的并且是互相冲突的”。[72]在施派看来,共和主义修正学派所提炼的很多共和主义要素,其实都只不过是一种政治科学的考虑,其背后的政治哲学基础仍然是洛克式的。共和主义所倚重和提取共和主义因子的人物,如杰斐逊、麦迪逊、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莫不是如此。
施派认为,共和主义修正学派的这些误解的原因在于倒读历史,他们对于经典文本只有着泛泛的了解,或者只是经过一些二手的材料来进行了解。他们“缺乏美国国父和他们的英国先辈们所拥有的那种对古代文本的熟悉……而且,相比起十八世纪读者们的阅读精神,当前的学者对古代和早期政治哲学文本的阅读是以一种格格不入的方式进行的,而且极为轻浮。即使是波考克,也似乎“仅仅将他对古代思想的研究局限在了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这一文本中,而美国的国父们对这一文本的引用要远远少于色诺芬、普鲁塔克和其他经典资料”。[73]
施派在对共和主义修正学派进行批判的时候,往往也会批判前文提到的以比尔德为代表的“进步史学派”。[74]在这一点上,施派的看法和哈茨等人的“共识学派”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从经济动机上解释美国立国,把国父们的争论都看成一种虚伪的经济利益的反应,这是一种扭曲的误读。但是,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施派和哈茨一样主张返回美国立国的洛克主义阐释,但施派也同样没有放过对哈茨的批判。例如,潘格尔认为,由于哈茨没有对洛克文本进行真正仔细地精读,而仅仅从洛克和国父们的著作中提取一些政治和理论观念,哈茨从来就没有真正弄懂洛克的自然法和自然状态。而且,哈茨认为国父们以霍布斯式现实主义的名义背叛了美国式的自由主义理念,这种看法反映了哈茨“误解了美国政治自由主义的实质,陷入了某种令人吃惊的矛盾之中”。[75]
五、理性主义的坚守
怎样理解施派对美国立国的种种独特见解以及施派为何要介人对美国政制的讨论?对此,很多学者都将施派的这种动机和美国的右翼保守主义政治结合起来。例如,伍德在1988年发表于《纽约时报书评》上的文章就认为:“施特劳斯主义者比其他任何团体更试图为宪法争论设定议程。他们试图定义界定术语、组织会议和霸占讨论。一个很大的原因当然是因为他们能够在一个保守的共和党政府里牟取权力和金钱。”[76]而加拿大学者德鲁里所撰写的名为《列奥·施特劳斯与美国右派》的书籍和诺顿的《施特劳斯与美利坚帝国的政治》则更是咬定施特劳斯主义者和美国右翼保守主义政治之间的关联。[77]对于这种从权力动机和金钱动机上来揣度甚至贬低对手的做法,施派自然矢口否认,颇为不屑。[78]的确,从学术和智识上说,不论美国政府中的施特劳斯主义者和施特劳斯学派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这都不能成为轻视对手、否定严肃的学术讨论和学术批判的理由。
这种坚持智识和理性独立性,否认将智识和理性化约为经济、社会或权力反映的立场,正是施派的一个鲜明特征。综观施派对共和主义修正学派、对比尔德的进步主义史学派以及对哈茨的共识学派的批判,其实可以发现,施派一直强调必须从哲学和智识的角度来思考美国立国,必须反击那些将理性的智识思考简化为经济利益或社会性支配的“学术研究”,这些学术研究总是将国父们视为某种支配性因素操控下的发言人,并没有自身独立的理性能力。正如斯托林在评论伍德时指出的:“伍德的眼光深邃明晰,但与其说,伍德对反联邦党人(或整个联邦党人)如何理解自身感兴趣,不如说,他在意的毋宁是揭示派生出整个‘意识形态’领域之社会力量。仅联邦党人的彻底政治性辩论在伍德笔下成了彻底的社会学辩论。”[79]
将所有的经济、历史、社会和语境排除在思想史的研究之外,这显然和马克思主义史学格格不入,因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往往将意识形态视为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反映。但即使对较为注重思想史本身的共和主义修正学派来看,这种极端的立场也不可取。在对施派的批评中,伍德承认,必须如同施特劳斯主义者一样,应当仔细地按照国父们本来的意图去解读他们的文本,但伍德同时强调,这种解读不应该过分神话国父们的文本,历史的事实是:“在1787年夏天国父们准备建立新的全国政府的时候,权力分立、权力制衡、联邦主义、违宪审查,这些美国最伟大的宪政原则还没有在国父们的脑袋里清晰地形成”;“很多立国时期能够形成的最重要的宪政原则是无意识创造的,它们并不是仔细的哲学思考后得出的,而是激烈的政治辩论中得出的”。[80]
如果伍德的论述是正确的,那么施派排除所有历史背景的哲学解读会不会形成另一种扭曲?轻视经典文本的随意解读固然是一种轻浮的学风,但字里行间的精读会不会也演变为过度阐释?如果国父们对于自身的论辩并没有绝对清晰的意图,事实的确如伍德所说的那样,很多思想是在政治辩论和行动中不经意形成,那么,从历史求真的角度看,借助历史社会背景去分析国父们的行动和智识活动之间的关联,就具有完全的正当性。
对于伍德的这种质疑,施派似乎很难正面回应。首先,就学术训练上来看,施派的学术训练主要集中在经典著作的解读上,对思想史比较熟悉,对于具体的史料性的考证,施派显然无力和伍德这类专业学者相抗衡。其次,悖论的是,如果施派介入到这种具体历史的考证中去,那就无异于承认智识可能不是理性的,不具有自身的独立性,而仅仅是一种社会的反映或投射。因此,面对这种质疑,施派所采取的立场只能是坚守阵地,坚持智识最核心之处的独立性,然后承认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国父们可能会根据情势来调整自己的论辩方式。正如上文扎科特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的区分,在政治哲学上,国父们并没有含糊之处,而在政治科学方面,也就是实现政治哲学所设定目的的手段上,国父们会有一定的变化;而这些微妙的变化和表达的隐晦,正需要文本精读来加以甄别。
从某种程度上说,在伍德和施派的争论中,我们似乎会发现伍德的论辩更具有说服力,毕竟,如同施派所承认的,国父们本身并非哲学家,他们的思想中掺杂了许多其他的考虑。[81]对于这样一些政治家而非哲学家来说,要从他们的身上辨认出一种完全独立的理性,这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困难。更何况,为何要将美国立国研究的焦点放在极小部分的国父身上?难道社会普遍存在的思想或意识形态就不值得研究吗?就美国立国时期政制的思想意识形态来说,其演变过程或许更可能接近于伍德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创生:1776-1787》和《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所阐释的那样,是一个连续的、不断变化的过程。[82]对于社会整体而言,人类的意识形态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影响甚至是支配。
然而,问题也并不仅仅这么简单,在这种分歧和辩论的背后,仍然存在着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什么是真,什么是纯粹的知识?在伍德这样的现代历史学家的眼中,所有的社会意识形态都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因而知识也就意味着尽可能客观中立的研究。但在施派看来,复杂多变的意识形态与其说是一种真和纯粹的知识,毋宁说是一种特殊性的表现。真实有赖于对自然正当的发现,只有那些被认为是自然的东西,才是真的东西,才是纯粹的知识。如同施特劳斯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