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金融产品在混淆股权与债权界限的同时,也给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带来了挑战。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以信用违约掉期(CreditDefaultSwap,简称CDS)为代表的混合金融产品以其隐含的巨大风险和对投资者利益的严重侵害而对本次金融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信用违约掉期,又称信用违约保险,是一种再证券化的金融衍生产品,其最初目的是将因贷款而发生的坏账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具体方式就是银行通过支付给第三方一定的保费由第三方承担债券的坏账风险。信用违约掉期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的主要区别在于风险转移机制,即信用违约掉期中风险虽然转移给了第三方但资产本身并没有转移。[19]信用违约掉期的这种特性很容易被投资银行当做投机工具,即如果投资银行预计CDS保险对象状况良好,就购入卖方的CDS 合约,而后收取权利金获益,如果CDS保险对象的业绩可能出现下滑,则购入卖方的CDS合约,并交纳权利金,最后当保险对象破产时就可以获得卖方的赔偿。这种高风险的金融产品本应纳入金融监管的范畴,但受到金融创新冲动的影响,美国2000年通过的《商品期货现代化法》彻底解除了对包括CDS在内的混合金融产品的规制和监管,其理由是投资者的自我选择可以有效地约束金融机构,无需政府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金融衍生产品进行规制和监管。[20]殊不知,由于CDS构造的复杂性再加上缺乏透明度,处于弱势地位的投资者根本难以甄别和规避风险,在投机盛行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依靠市场自我约束来规制信用违约掉期更是无稽之谈。
其二,金融创新重塑了公司的融资格局,改变了公司的股权结构,削弱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前文指出,融资模式是公司治理模式形成的基础,现代资本结构理论亦认为,最优融资模式形成的资本结构是代理成本最小化的资本结构,此时公司治理模式也是最优的。实际上,公司融资模式的选择会导致不同种类的利益冲突,进而需要相应的公司治理模式来化解这些冲突。例如,美国的公司主要依靠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就决定了美国需要有一个强大的股票市场和收购市场来解决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否则公司难以承受高昂的融资成本。[21]金融管制的放松与金融创新的加剧为公司融资提供了多元化选择, 降低了公司融资的门槛,使直接融资的主导作用更加突出,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之间呈现出一种自由竞争关系。[22]金融创新对于以证券市场为主要融资来源的英美国家的影响自不待言,而对于主要依赖银行信贷为融资来源的德国等欧陆国家,金融创新对其公司治理的具体影响仍有深入探讨的必要。
德国的“全能银行”在其公司治理中向来是主导性的角色,以至于“银行权力”(powerofbanks)的理念深入人心,银行业在公司控制方面的权力和从金融服务市场不完全竞争中获取的市场权力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银行管制反而备受质疑和抨击。然而,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德国银行业的这种角色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一方面,金融全球化引发了德国1999-2002年的资本市场危机,新市场50指数和DAX30指数的暴跌让德国的股票市场几乎崩溃。由于德国银行业大规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甚至参与新市场的投机,德国银行业的业绩明显下滑,银行危机也接踵而至。另一方面,以金融创新著称的英美投资银行在金融市场上与德国银行展开激烈竞争,投资银行强大的融资功能和灵活的资本策略对于渴求摆脱经济危机困扰的德国政府和上市公司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也迫使德国银行收缩在上市公司中的权力布局。近年来,德国政府对金融创新因势利导,相继颁布《投资法》、《投资税法》等法律,注重吸收英美的对冲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入股本国公司,希望藉此改变过于集中的股权结构,进而改善公司治理。根据欧洲证券交易所联合会(FESE)的统计,海外投资者持有的德国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2003年的29%上升到目前的37%,德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及实业集团持有的德国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则从2003年的51%下降到目前的44%。融资格局的改变消弭了全能银行在德国公司治理中的独大地位,给股权结构带来了积极变化,这无疑将会革新德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