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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丛林引发的反公地悲剧及对专利政策的思考

  

  二是对专利技术含量的认识问题。从本质上说,专利政策鼓励的应是技术创新,但是对企业而言,专利更多地意味着权利和利益,而不是技术。企业围绕权利之争形成的很多专利技术含量并不高,而且垃圾专利的数量惊人,有人将这种大量申请质量不高的垃圾专利的行为称之为“专利病”。由于质量不高的专利不可能大规模实施,造成世界各国的专利实施率普遍不高,一般在15%-30%左右。即使是质量较高的专利,如果产品没有市场需求也是难以实施的。所以,过分强调专利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并不能必然提高专利的技术含量,我们不应对专利抱以过高的期望。


  

  三是关于市场竞争与专利垄断之间的平衡问题,即什么样的专利制度更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竞争制度与专利制度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鼓励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但专利丛林引发的反公地悲剧及专利申请数量的剧增与专利不能刺激企业研发投入同步增长的“专利悖论”,却阻碍了进一步的创新,这使人们认识到竞争在专利制度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但是,如果通过改革专利政策,过分强调竞争而对有效专利的垄断性使用大加限制的话,又可能会损害专利制度所起的创新促进作用。这样,如何努力寻求维持竞争与专利政策之间的恰当平衡,就成了各国在制定专利政策时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专利丛林引发的反公地悲剧使得人们不得不对专利政策进行检讨和反思,改变保护专利就是促进创新的传统思维模式,在肯定专利制度的积极意义的同时,努力减少专利制度对竞争和创新的阻碍作用,防止专利制度成为合法限制竞争的武器,将专利制度的应用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避免因专利保护的无限扩大而损害竞争,协调竞争与专利之间的平衡关系,以更好地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四是对发展中国家专利政策的认识问题。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创新能力也相对较弱,企业申请的专利数量有限,即使较多,也多属于技术含量不高的专利,而专利制度大都是从吸引外资等外在需要的角度出发设立的,其保护的专利多数为外国企业拥有,本国从专利制度本身获益的能力较弱。因此,从国家利益出发,发展中国家的专利政策应更倾向于保护竞争,在专利制度的整体取向上应更偏向于社会共享,并避免发达国家用专利制度来压制发展中国家的创新能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就可以在专利上搭发达国家技术外溢的便车,并对专利侵权行为采取纵容的态度,它只是提示发展中国家在平衡市场竞争与专利垄断的关系时更应全面考虑。根据实际国情,将专利保护的范围控制在有利于本国发展的合理范围之内,最终在保护国家利益的过程中学会平衡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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