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萨弗德大学(University of Salford)的教授米甘.奥尼尔(Megan O''''Nell)与南非卡哇祖鲁大学的教授莫尼奎.马克斯(Monique Marks)等编著的《警察文化:新讨论与指导》(Police Occupational Culture: New debates and directions)则对近年来西方国家关于警察文化的研究主题进行了概括,认为第一类警察文化研究的主题是关于警察文化概念的构建与批判;第二类研究主题主要关注了警察文化所造成的影响,包括对警察制度改革的推动作用;第三类研究主题主要是探究警察文化形成的过程与机制,研究警察文化如何产生、发展与传播的;第四类研究主题为新型警察文化,包括私人警察(类似于我国的职业保安)及其它负责安全工作的政府部门中的职业文化。
四、西方警察文化研究对我国公安文化的差异
由于中西方之间巨大的文化差异,因此西方警察文化研究与我国公安文化研究之间必然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了解西方警察文化研究与我国公安文化研究之间的不同,分析其中差异的形成原因,对于我国公安文化研究具有一定的意义。
(一)我国公安文化与西方警察文化在概念上的差异。当前,国内学者对于公安文化概念的理解,主要是从哲学角度、从应然层面进行定义的。例如,学者程安辉、曹礼海认为,“公安文化就是特定民警制度和社会物质基础的上层建筑,它是以民警行为和物化行为为外壳(行为文化) ,以管理机制为内在( 管理文化) ,以民警价值为核心( 精神文化) 的总和”;学者孙晓媛认为,“先进警察文化是指人民警察在自己悠久辉煌的历史进程中在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创造自己独特的行业文化形成自己的政治理念价值取向精神内涵行为规范和管理模式”。 从应然层面对公安(警察)文化下定义,一方面反映了社会对公安民警的期待,另一方面也为公安文化发展提供了方向。而西方警察文化研究中对于警察文化的概念,则是从实用主义、实然层面进行定义的,将警察文化定义为“基层警察的文化”、“警察亚文化”,从而为警察制度与警务模式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例如,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社区警务”取代“警察专业化”是美国警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这与当时警察文化研究中普遍认同的“警察孤立性”的学术观点之间存在着某种内在的联系——正由于警察文化研究者普遍认为警察职业文化中具有“警察孤立性”的特征(即警察机构内部与社会各界缺乏交流沟通),而社区警务正是通过制度来规范与加强警察与其服务对象之间交流与沟通的重要方法。